学校晚间值班制度
为了确保校园的安全与秩序,维护师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学校特制定晚间值班制度。本制度旨在明确值班人员的责任和义务,规范值班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一、值班时间
晚间值班时间为每天晚上6:00至次日早上6:00。值班人员需按时到岗,并完成交接班手续,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二、值班职责
1. 值班人员需定期巡查校园各区域,特别是教学楼、宿舍区和食堂等重点部位。
2. 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如发现安全隐患或紧急情况,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3. 记录值班期间的各类事件,包括来访人员的信息登记和异常情况的详细描述。
4. 协助门卫管理进出校园的人员和车辆,确保校园安全。
三、值班要求
1. 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准备应对突发状况。
2. 遵守值班纪律,不得擅自离岗或从事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3. 保持值班室整洁,妥善保管值班记录和其他重要文件。
四、考核与奖惩
学校将对值班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对于表现优秀的值班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安保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通过严格执行晚间值班制度,学校希望为全体师生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