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在教育教学和科研活动中的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教育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内部所有涉及教育教学及科研活动的经费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教师培训、学生实习实训、教学设备购置、科研项目资助等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
二、预算编制
1. 各部门需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提前编制详细的经费预算方案,并提交至财务处审核。
2. 预算编制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避免虚报或隐瞒实际需求情况。
3. 对于跨年度项目,还需考虑不同时间段内的资金分配比例。
三、审批流程
1. 所有申请使用的经费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审批程序。
2. 财务处将对提交上来的预算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3. 最终批准后的预算将作为后续报销凭证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支出管理
1. 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已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2. 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则需重新报批,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3. 定期组织检查小组对各项目组的资金流向进行监督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五、绩效评估
1. 每学期末由专门机构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数据资料,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2. 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者提出改进建议。
3. 将绩效评价纳入单位和个人考核体系当中,促进整体管理水平提升。
六、附则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之相冲突者以此为准。
2. 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完善本办法。
3. 解释权归学校校长办公室所有。
通过上述措施的有效落实,相信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全校师生员工,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