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法治建设,维护国家税收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旨在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实施更加有效的联合惩戒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诚信社会为目标,通过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大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强化信用约束作用,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营造依法纳税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公正透明的原则;注重实效性与可操作性的结合;强调多部门联动、资源共享;突出惩戒与教育并重的理念。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适用范围
针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等严重违反税法规定的行为,以及欠缴税款数额巨大且拒不缴纳的情况,将其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名单。
(二)建立联合惩戒机制
由税务机关牵头,联合市场监管、金融监管、司法等部门共同行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限制高消费、禁止担任企业高管职务、取消政府采购资格、降低信用评级等措施。
(三)完善信息共享平台
依托现有信息化手段,搭建统一的信息共享和交换平台,确保各部门之间能够及时获取案件相关信息,并据此采取相应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开展,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二)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典型案例及其处理结果,提高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
(三)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绩效评估体系,将各成员单位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畴,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结语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新情况或新需求应及时调整优化。希望通过不懈努力,能够有效遏制各类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希望这段文字符合您的需求!如果有其他修改建议,请随时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