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老年协会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法性,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协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老年协会及其下属分支机构。
第一章 总则
1. 目的与原则
本制度旨在规范老年协会的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老年协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预算编制、审计等环节。
3. 责任主体
协会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日常财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并接受理事会的监督。
第二章 财务管理机构
1. 财务管理委员会
协会设立财务管理委员会,由会长、副会长及财务负责人组成,负责重大财务决策的审议和监督。
2. 专职财务人员
设立专职会计和出纳岗位,分别负责账目记录和资金管理,确保财务工作独立且专业。
第三章 收入管理
1. 合法合规性
所有收入来源必须合法合规,包括会员会费、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及其他合法收入。
2. 收入登记
每笔收入均需详细记录,注明日期、金额、来源及用途,并及时入账。
3. 票据管理
使用统一的票据进行收入登记,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 支出管理
1. 预算控制
每年度需编制详细的财务预算,明确各项支出的具体金额和用途,经财务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2. 审批流程
所有支出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超过一定金额(如500元)的支出须由会长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 报销管理
报销单据需附带发票或其他有效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方可支付。
第五章 资金安全
1. 账户管理
协会应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所有资金收支均通过该账户进行,不得私设小金库。
2. 定期对账
定期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账实相符,及时发现并纠正异常情况。
第六章 审计与监督
1. 内部审计
协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内部审计,检查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2. 外部审计
根据需要,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审计,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
3. 信息公开
定期向会员公布财务状况,接受会员的质询和监督。
第七章 附则
1. 制度修订
如需修改本制度,须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 实施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希望老年协会能够实现财务管理的规范化、透明化,为会员提供更好的服务,推动协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