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以下简称“本会”)会员的管理,保障会员权益,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员资格
凡拥护本会章程,有志于推动房地产估价和经纪事业发展的个人或单位,均可申请加入本会。申请人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经本会理事会审核批准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
二、会员类别
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两大类:
1. 个人会员:包括执业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以及其他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士;
2. 团体会员:主要包括从事房地产评估、经纪及相关业务的企业、机构等。
三、权利与义务
(一)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 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2. 获得本会提供的信息和服务;
3. 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并进行监督;
4. 享受本会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
(二)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 遵守本会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 积极参与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 按时缴纳会费;
4. 维护本会声誉和社会形象。
四、入会程序
1. 提交入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文件;
2. 理事会审议并通过申请;
3. 缴纳会费;
4. 颁发会员证书。
五、会籍管理
1. 会籍有效期为一年,期满需重新申请续期;
2. 若会员违反相关规定,本会有权终止其会籍;
3. 会员如需退出本会,应提前书面通知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书。
六、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所有。
通过上述管理办法的实施,我们期望能够更好地团结广大会员,共同为推进我国房地产估价与经纪行业的发展做出贡献。同时,也希望每一位会员都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行业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