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师的专业素养与教学水平,激励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工作,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学校教学能手评选方案》。该方案旨在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选拔出一批具有突出教学能力、创新精神和良好师德的优秀教师,以树立榜样,推动全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一、评选原则
1. 公平公正:确保每位参选教师在相同的条件下参与评选,杜绝任何形式的偏袒或舞弊行为。
2. 注重实绩:以实际教学成果为依据,综合考量教师的教学效果、学生评价及同行认可度。
3. 鼓励创新:支持并奖励那些在教学方法、课程设计等方面有所创新的教师。
4. 全面考察:不仅关注教师的教学成绩,还重视其职业道德、团队合作能力和终身学习的态度。
二、评选对象
全体在职教师均可报名参加评选活动,但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 近三年内无重大教学事故记录;
- 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教研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
三、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课堂教学质量(权重40%)
- 教学目标明确,内容安排合理;
- 能够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手段激发学生兴趣;
- 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实践操作技能。
2. 科研能力(权重20%)
- 发表高水平论文或出版专著;
- 主持或参与校级以上科研项目;
- 开展课题研究并形成研究成果。
3. 学生满意度(权重20%)
- 根据学生问卷调查结果评估教师的教学态度和服务意识;
- 关注学生对课程设置、作业布置等方面的反馈意见。
4. 社会影响力(权重10%)
- 在校外学术交流活动中表现优异;
- 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考虑。
5. 个人成长与发展(权重10%)
- 积极参加各类培训进修,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
- 乐于分享经验,帮助同事共同进步。
四、评选流程
1. 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资格审查:由教务处牵头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3. 专家评审:邀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采用听课、访谈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候选人情况。
4. 结果公示:将最终评选结果在学校内部网站上予以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5. 表彰奖励:对于被评为“学校教学能手”的教师给予物质奖励以及荣誉称号,并推荐参加更高层次的比赛。
五、注意事项
- 所有参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
-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营造浓厚的竞争氛围;
- 对于未能当选但仍表现优秀的教师,学校将继续提供平台支持其发展。
希望通过本次评选活动能够挖掘出更多优秀的教学人才,同时也希望全体教师以此为契机,不断提高自我,为实现学校长远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以上即为《学校教学能手评选方案》,请各位同仁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