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心理健康需求,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我校特制定以下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本制度旨在规范心理咨询工作的流程与标准,确保每位来访者都能获得专业、高效的心理支持。
一、服务宗旨
心理咨询室以“尊重、理解、保密”为基本原则,致力于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扰,提升心理素质,培养健康人格。通过专业的心理咨询和辅导活动,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温馨的成长环境。
二、开放时间
心理咨询室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对外开放。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开放时间,将提前通知全校师生。
三、预约流程
1. 线上预约:学生可通过校园网或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登记。
2. 线下预约:直接前往心理咨询室填写预约表。
3. 每次咨询需至少提前一天预约,以便合理安排咨询师资源。
四、保密原则
1. 心理咨询室严格遵守保密原则,所有咨询记录均不对外公开。
2. 在特殊情况下(如涉及生命安全),经咨询师判断后可向上级部门报告。
3. 咨询师必须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并定期销毁过期文件。
五、咨询范围
心理咨询室主要面向全体在校学生,涵盖但不限于以下领域:
- 学习压力管理
- 人际关系处理
- 自我认知与发展
- 情绪调节技巧
- 家庭关系问题
六、团队建设
1. 定期组织心理咨询师参加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2. 鼓励团队成员分享经验,共同探讨解决方案。
3. 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宣传活动,增强师生对心理健康的重视程度。
七、反馈机制
1. 每次咨询结束后,来访者可填写满意度调查表,提出宝贵意见。
2. 对于重大事件或紧急情况,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对策。
3. 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八、注意事项
1. 来访者应按时到达咨询地点,迟到可能影响咨询效果。
2. 如需取消预约,请至少提前半天告知工作人员。
3. 禁止在咨询室内大声喧哗或从事与咨询无关的行为。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所有。希望全体师生能够积极参与到心理健康活动中来,共同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