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升学校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提高师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为核心目标,通过建立健全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语言文字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和常态化发展,为构建和谐校园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管理
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的统筹规划与具体实施。各年级组需设立专门的语言文字监督员,协助开展日常检查与反馈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教学活动
1. 课堂要求: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使用标准普通话,并注重板书书写工整清晰;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口语表达训练,培养其准确运用书面语的能力。
2. 课外延伸:定期举办读书会、演讲比赛等活动,激发学生对语言文化的兴趣;利用多媒体资源播放优秀影视作品或经典文学片段,丰富学习形式。
3. 评估机制:每学期末组织一次语言文字知识竞赛,检验师生的学习成果,并对表现突出者给予表彰奖励。
四、环境建设
1. 校园内所有标识牌、公告栏等均需采用规范汉字书写,并保持整洁美观;
2. 图书馆、阅览室等场所配备充足的相关书籍资料供师生查阅参考;
3. 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有关语言文字方面的名言警句,营造浓厚的文化气息。
五、监督检查
建立完善的检查考核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抽查教案、作业本以及学生作文等内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指导,不断提升工作质量。
六、总结改进
每年度末召开专题会议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改进建议;鼓励创新思维,在实践中探索更加有效的途径方法,力求使本制度始终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所有。希望全体教职员工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此项事业向前迈进!
以上内容旨在强调学校层面对于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同时避免了直接套用模板式的表述方式,力求做到自然流畅且具有一定的原创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