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合作社的组织和运作,保障成员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是由本村村民自愿联合组成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以发展集体经济、增加村民收入为目标,实行民主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
第三条 合作社的主要任务是:合理利用本村资源,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组织成员参与市场竞争,提高经济效益;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增强集体凝聚力。
第四条 合作社依法享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从事各类经营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 成员与权利义务
第五条 凡户籍在本村且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均可申请加入合作社成为正式成员,经合作社理事会审核批准后方可入社。
第六条 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 参加成员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2. 分享合作社经营成果;
3. 监督合作社财务状况;
4. 提出建议或批评意见;
5. 退出合作社时按比例退还出资额。
第七条 成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本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
2. 按时缴纳股金及其他费用;
3. 积极参加合作社各项活动;
4. 维护合作社利益不受损害;
5. 完成分配给自己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合作社设立成员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重大事项如年度计划、预算决算等,并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监事会。
第九条 理事会由五至七名理事组成,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理事会负责执行成员大会决议,主持日常工作,代表合作社对外签订合同等事务。
第十条 监事会由三至五名监事组成,负责监督理事会工作,检查财务账目,提出改进意见。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十一条 合作社实行独立核算制度,建立健全会计账簿,定期编制财务报表,接受审计部门审查。
第十二条 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入股资金、政府扶持资金、银行贷款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收入。
第十三条 利润分配方案由理事会提出,提交成员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一般情况下,利润应首先用于扩大再生产,剩余部分按成员持股比例进行分红。
第五章 解散与清算
第十四条 合作社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存在或者成员大会决定解散时,可申请终止运营程序。
第十五条 在清算过程中,应当优先偿还债务,然后按照成员出资比例返还剩余资产。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修改时需经成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
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以上即为《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草案》,望各位成员积极参与讨论,共同完善本章程,为推动本村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