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各国之间的人员流动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外国人选择在中国定居生活。为了更好地保障这些外籍人士在中国的生活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外国人安居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优化外国人在华居住环境,提升其生活质量,促进中外文化交流与合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长期或短期居住的外国自然人及其家庭成员。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外国人在中国安居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共同构建多元包容的社会氛围。
第二章 居住管理
第四条 外国人申请居留许可时,需提交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应费用。相关部门应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第五条 鼓励地方政府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协调解决外国人在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遇到的问题,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第六条 房地产开发商及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歧视外国购房者,但需依法履行必要的审查程序。
第三章 社会融入
第七条 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外籍人士的文化适应培训,帮助他们更快地融入本地社会。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交流活动。
第八条 学校应当为外国学生的入学提供便利条件,并为其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教师队伍中也应适当增加具备跨文化背景知识的专业人才。
第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配备能够流利使用外语交流的服务人员,以便及时有效地满足外国患者的需求。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能按时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补正后可免予处罚。
第十二条 当事人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济。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颁布的相关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条例为准。
第十四条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国务院所有。
以上就是《外国人安居条例》的主要内容概述。希望每一位生活在中华大地上的外国朋友都能感受到家一般的温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