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工作,明确协会的宗旨和目标,促进志愿服务活动的有序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社会需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一群热心公益事业、愿意奉献时间和精力的年轻人自发组织的非营利性团体。协会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致力于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第三条 协会的主要任务是策划并实施各类志愿服务项目,为社区、学校、医院等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同时,协会还承担着宣传志愿服务精神,提升公众对志愿服务的认识和参与度的责任。
第四条 协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重大决策上通过集体讨论决定,并定期召开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进行工作总结与规划。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五条 协会设立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负责全面领导协会日常工作。下设秘书处、活动部、宣传部等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完成各项任务。
第六条 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包括文件管理、财务管理以及与其他机构之间的联络协调工作;活动部负责具体项目的策划与执行;宣传部则侧重于对外传播正能量,扩大影响力。
第七条 每位成员都有权利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类会议,并享有平等的表决权。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协会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取消资格处分。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 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了解协会的发展状况;
(二)提出建议或意见;
(三)获得必要的培训机会;
(四)享受协会提供的福利待遇。
第九条 成员需履行如下义务:
(一)遵守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三)维护协会的良好形象;
(四)按时缴纳会费。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十条 协会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会费收入、捐赠款物以及其他合法途径所得。所有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公布收支明细表,接受全体成员监督。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支配公款,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办公室所有。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人员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三条 对于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执行。希望每一位志愿者都能以实际行动践行志愿精神,共同创造美好未来!
以上即为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规章制度的内容概要,旨在确保协会健康稳定地运行,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