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专科层次学生的毕业实习工作,提升学生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确保实习过程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效性,根据国家相关教育政策及学校教学管理规定,结合网络教育的实际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所有专科专业学生在完成课程学习后,按照培养方案要求进行的毕业实习活动。实习是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实现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也是检验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要方式。
一、实习组织与管理
1. 实习工作由学院统一部署,各专业负责人具体落实,负责制定实习计划、安排实习单位、指导实习内容,并对实习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
2. 实习单位应具备合法资质,能够提供与专业相关的实践岗位,并配备经验丰富的指导人员,确保实习质量。
3. 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习任务,如实填写实习日志,撰写实习报告,并接受学院的考核与评价。
二、实习内容与要求
1. 实习内容应围绕专业核心课程设置,注重实践技能的培养,鼓励学生参与实际项目,提升动手能力和职业素养。
2. 实习过程中,学生应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指导教师和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3. 实习结束后,学生需提交完整的实习材料,包括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实习单位评价等,作为毕业审核的重要依据。
三、实习考核与评价
1. 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评价、实习报告评分和学院综合评定三部分组成,实行百分制,合格标准为60分以上。
2. 对于实习表现突出的学生,学院将给予表彰,并优先推荐就业或升学机会。
3. 对于未按要求完成实习任务或实习成绩不合格的学生,须重新参加实习,直至达到要求方可毕业。
四、实习安全保障
1. 学院与实习单位应共同保障学生的安全,明确安全责任,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2. 学生在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负责解释和修订。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学院备案。
通过本管理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专科毕业实习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助力学生顺利走向社会,实现高质量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