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乡镇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乡镇实际,特制定本《XX乡镇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服务群众、提高效能、优化作风”的目标,建立健全科学、公正、透明的绩效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乡镇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考核原则
1. 公平公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考核过程规范、结果真实。
2. 注重实绩: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突出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3. 客观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反映干部的工作表现。
4. 激励导向:通过考核结果的运用,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
三、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XX乡镇全体在编在岗的机关干部,包括各站所、办公室工作人员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四、考核内容
1. 工作实绩:包括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重点工作成效等。
2. 工作态度:包括出勤率、工作纪律、责任心、协作精神等方面。
3. 服务质量:包括群众满意度、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
4. 廉洁自律:包括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个人廉政情况等。
5. 学习提升:包括参加培训、业务学习、理论水平提升等情况。
五、考核方式
1. 日常考核:由各站所负责人对本单位干部进行平时表现记录,形成月度或季度考核台账。
2. 年度考核:每年年底组织一次综合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民主评议、领导评价等方式进行。
3. 专项考核:针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设立专项考核指标,实行专项评估。
六、考核结果运用
1. 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优评先、职务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2. 对于考核成绩优秀的干部,给予通报表扬并优先考虑提拔使用。
3. 对于考核不合格或存在严重问题的干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调整岗位处理。
七、组织实施
1. 成立由乡镇党委牵头,组织人事、纪检、办公室等部门组成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实施。
2. 各站所要高度重视绩效考核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确保考核工作有序推进。
3. 考核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考核结果真实有效。
八、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XX乡镇党委组织办负责解释。
通过本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我镇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提升整体工作效能,为实现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