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贫困学生帮扶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教育扶贫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为原则,建立健全贫困学生帮扶机制,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系统化、常态化的帮扶措施,实现全县贫困学生“应助尽助”,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或辍学。同时,注重心理关怀与成长支持,提升贫困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
三、帮扶对象
本方案所指贫困学生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学生;
2. 因突发事件(如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 残疾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
4. 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中的学生;
5. 其他经认定符合帮扶条件的学生。
四、主要措施
1. 精准识别机制
建立动态更新的贫困学生数据库,联合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定期开展信息核查与数据比对,确保帮扶对象准确无误。
2. 助学政策落实
全面落实国家各项教育资助政策,包括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高中阶段助学金、中职免学费、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做到应享尽享、应补尽补。
3. 专项帮扶行动
针对特殊困难学生,设立专项救助资金,提供学习用品、交通补贴、营养餐补助等个性化帮扶措施,切实减轻家庭负担。
4. 心理健康支持
设立心理咨询室,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心理辅导,帮助贫困学生树立自信、增强抗压能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成长环境。
5. 家校协同育人
加强学校与家庭的沟通联系,定期开展家访活动,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引导家长关注孩子成长,形成教育合力。
6. 社会力量参与
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参与贫困学生帮扶工作,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方联动的帮扶体系。
五、保障机制
1. 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牵头,教育、财政、民政、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贫困学生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2. 加强资金保障
设立专项资金账户,确保帮扶经费及时到位、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 严格监督考核
建立督查机制,定期对帮扶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对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的行为严肃问责。
六、工作要求
各乡镇、学校要高度重视贫困学生帮扶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贫困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七、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各乡镇、学校可根据本方案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县教育局备案。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我县教育公平发展,为每一个孩子的未来保驾护航,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新县作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