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定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定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流程,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和权威性,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并印发《定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与公众沟通的重要平台,其发布的信息直接关系到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发布工作,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发布内容真实、合法、合规、准确。
二、信息发布职责分工
1. 各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信息的采集、编辑和初审工作,确保信息内容符合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
2.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对拟发布的政务信息进行终审,确保格式规范、语言严谨、内容完整。
3. 信息中心负责技术保障和平台维护,确保网站运行稳定、安全可靠。
三、信息发布流程
1. 信息采集:由相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收集整理相关信息资料。
2. 内容初审:由信息提供单位负责人对拟发布内容进行初步审核,确保内容无误。
3. 系统提交:通过政务办公系统或指定平台提交待审信息。
4. 终审发布:经县政府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由信息中心统一安排发布。
5. 审核记录:所有发布信息均需留存审核记录,以备查阅和追溯。
四、信息发布标准
1. 信息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涉及敏感、涉密或不实信息。
2. 语言表达应简洁明了,逻辑清晰,避免歧义。
3. 图片、表格等附件应来源明确,格式规范,内容真实有效。
五、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
1. 对于因信息错误、延误或遗漏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县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对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结果。
3. 各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发布责任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定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请各单位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共同推动我县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特此通知。
定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