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环境监察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力度,提升环境执法水平,确保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年度环境监察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科学监管、精准执法的原则,全面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污染源的监督与管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二、主要任务
1. 强化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
围绕重点污染行业(如化工、电镀、印染、建材等)以及工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现场检查,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同时,针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开展专项督查行动,及时发现并处理环境违法问题。
2. 推进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标准,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和法律素养。
3. 加强环境监测与数据应用
依托环境监测网络,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的在线监控力度,实现数据实时采集、动态分析和预警管理。通过数据分析,科学研判环境风险,为执法决策提供依据。
4. 深化环境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机制,将环境违法记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严重违法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引导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规。
5. 加大宣传与公众参与力度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和参与度。鼓励社会监督,拓宽举报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环境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 强化队伍建设
加强环境监察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执法装备水平,保障执法工作的高效开展。
3. 健全考核机制
建立环境监察工作绩效评估制度,定期开展工作检查和总结,推动工作不断改进和提升。
四、结语
2016年是全面落实“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关键之年,环境监察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我们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各项环境监察任务,为建设生态文明、实现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