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促进企业内部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正式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全职、兼职及试用期员工。具体适用范围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二、年休假基本规定
1. 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2. 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年限确定:
- 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 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 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
3. 年休假期间,员工工资照发,不影响绩效考核和晋升机会。
三、年休假申请与审批流程
1. 员工需提前向直属上级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年休假申请表》。
2. 申请应注明休假时间、事由及预计返回上班时间。
3. 直属上级应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 如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应优先安排补休或协商调整休假时间。
四、未休年假的处理
1. 若员工因个人原因未能在当年休完年休假,经公司同意后,可顺延至下一年度使用。
2. 若因公司原因导致员工无法休假,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补偿。
3. 年休假原则上不得跨年度累积,特殊情况需经公司管理层批准。
五、年休假与请假制度的关系
1. 员工在享受年休假期间,不得同时享受其他类型的假期(如病假、事假等)。
2. 若员工在年休假期间发生请假情况,已使用的假期将从年休假中扣除。
3. 因公出差、培训或临时任务等原因影响年休假安排的,应提前报备并妥善处理。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3. 公司可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对本制度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通过实施本制度,公司旨在构建更加人性化、科学化的管理体系,增强员工的归属感与幸福感,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