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整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在医疗实践中,病历不仅是患者诊疗过程的真实记录,更是法律依据和医学研究的重要资料。因此,规范、准确、完整的病历书写对于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结合2017年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指导文件,对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进行系统梳理与总结。
一、病历书写的总体要求
病历书写应当真实、客观、及时、完整、清晰,并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医务人员应以科学态度对待病历书写,杜绝涂改、伪造、隐匿等行为,确保病历的法律效力。
二、病历的基本内容
1. 门(急)诊病历: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初步诊断及处理意见等。
2. 住院病历:主要包括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护理记录、出院小结等。其中,入院记录是住院病历的核心部分,需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三、病历书写的注意事项
1. 语言规范:使用医学术语,避免口语化表达;字迹清晰,不得潦草或随意涂改,如需修改,应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时间。
2. 时间准确:所有记录必须注明具体日期和时间,特别是病情变化、治疗措施及重要检查结果等关键信息。
3. 内容完整:各项内容应齐全,不能遗漏重要信息。例如,术前讨论、术后观察、用药情况等均需详细记录。
四、电子病历的管理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电子病历逐渐成为主流。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电子病历管理制度,确保数据安全、权限可控,并定期备份,防止信息丢失或泄露。
五、病历的归档与保存
病历应按照规定及时归档,长期保存。门诊病历一般保存不少于15年,住院病历保存不少于30年。特殊病例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保存期限。
六、病历书写质量的监督与评估
医院应建立病历质量监控机制,定期开展病历评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通过培训提升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能力,形成良好的医疗文书习惯。
总之,病历书写是一项系统性、专业性极强的工作,需要医务人员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确保每一笔记录都经得起时间和法律的检验。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病历在临床、教学、科研和法律方面的多重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