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专用名词解释大全-20210803012050】在日常的行政管理和公文写作中,许多专业术语和规范用语常常让人感到困惑。为了帮助广大公文撰写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些术语,本文对常见的公文专用名词进行系统梳理与解释,旨在提升公文写作的专业性与规范性。
一、什么是“公文”?
公文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处理公务过程中,按照法定程序和格式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件。公文是传递信息、部署工作、协调关系的重要工具,具有权威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二、常见公文种类及含义
1. 通知
用于发布行政措施、传达上级指示、布置工作任务等,是使用频率最高的公文类型之一。通知一般分为会议通知、事项通知、批转通知等。
2. 通报
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和警示作用。
3. 请示
下级单位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或批准事项时使用的文种,具有请求性和请示性,需明确事由、理由和具体要求。
4. 报告
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的文种,具有陈述性和总结性,通常不涉及请示事项。
5. 函
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问题、答复问题等,语言较为灵活,格式相对宽松。
6. 纪要
记录会议主要内容和议定事项的文种,适用于各类会议,具有纪实性和指导性。
三、公文写作中的常用术语解释
1. 发文机关
指制发公文的单位或组织,如“某某市人民政府”。
2. 主送机关
指接受并处理该公文的单位或部门,是公文的主要接收对象。
3. 附件
是对正文内容的补充说明或支持材料,如表格、图表、资料等。
4. 成文日期
指公文正式印发的日期,通常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24年4月5日”。
5. 落款
包括发文机关名称和成文日期,是公文的结尾部分,体现责任归属。
四、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1. 格式规范
公文有固定的格式结构,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落款等,不可随意更改。
2. 语言准确
公文语言应简明扼要、庄重严谨,避免使用模糊、口语化的表达。
3. 逻辑清晰
公文内容要有条理,层次分明,便于阅读和执行。
4. 依据充分
所述事项应有明确的政策依据或事实基础,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五、结语
掌握公文专用名词及其含义,不仅有助于提高公文写作的准确性,也能增强公文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对于从事行政工作的人员而言,熟悉这些术语并加以运用,是提升工作效率和职业素养的重要途径。希望本文能为广大公文工作者提供有益的参考与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