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hellip)】为规范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流程,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教学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旨在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技能进行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学术素养与实践能力。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确保其质量与效果。
二、组织管理
1. 学校教务处负责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统筹协调与监督指导。
2. 各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实施、质量监控与成绩评定等工作。
3. 指导教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指导能力,认真履行指导职责,确保学生顺利完成论文(设计)任务。
三、选题与开题
1. 选题应结合专业方向、社会需求及科研实际,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鼓励创新与探索。
2. 学生在导师指导下确定论文(设计)题目,并填写《选题申报表》,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开题阶段。
3. 开题报告应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进度安排等基本要素,由指导教师审阅并签署意见。
四、写作与指导
1. 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设计)初稿,并提交给指导教师进行修改与完善。
2. 指导教师应定期与学生沟通,及时了解论文(设计)进展,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建议。
3. 论文(设计)应符合学术规范,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五、答辩与评审
1. 各学院应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成立答辩委员会,成员由相关专业教师组成。
2. 答辩过程中,学生需陈述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研究思路及成果,并回答评委提问。
3. 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委员会对论文(设计)进行综合评价,给出最终成绩。
六、存档与归档
1. 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须按学校要求进行格式审查和电子存档。
2. 各学院应妥善保存纸质版和电子版论文(设计),作为教学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七、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各学院可根据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武汉大学教务处
2025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