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燃气管理使用制度】为加强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燃气使用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17燃气管理使用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燃气使用的部门、场所及人员,旨在通过科学管理、责任明确、流程规范的方式,全面提升燃气使用安全水平。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所有涉及燃气设备、管道、灶具等设施的使用和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厨房、实验室、锅炉房、维修间等可能存在燃气使用场景的区域。凡在上述区域内进行燃气相关操作的人员,均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
1. 管理部门: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燃气使用的日常监管与检查工作,定期组织燃气安全培训,确保相关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使用单位:各使用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燃气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需落实燃气使用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 操作人员:所有使用燃气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作业任务。
三、使用规范
1. 燃气设备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员安装和维护,严禁私自拆卸或改装。
2. 使用前应检查燃气管道、阀门、连接处是否完好无损,确认无泄漏后方可使用。
3. 燃气设备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风良好,防止气体积聚引发危险。
4. 严禁在密闭空间内使用明火或非防爆电器设备,避免因静电或火花引发爆炸。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
1.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燃气系统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管道接口、阀门密封性、报警装置运行情况等。
2. 各使用单位应建立燃气使用台账,记录每日使用情况及设备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必要时暂停使用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五、应急预案与演练
1. 制定完善的燃气泄漏、火灾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和处置措施。
2. 定期组织燃气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
六、奖惩机制
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隐患或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实施细则,确保制度落地见效。
通过严格执行《17燃气管理使用制度》,进一步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工作环境,切实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和单位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