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上年在职职工人数的计算方式是什么】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的征收过程中,用人单位需要根据上一年度实际在岗职工的人数来确定应缴纳的金额。了解“上年在职职工人数”的具体计算方式,是企业合规缴纳残保金的重要前提。
一、基本概念
残保金是指用人单位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时,需向当地残疾人联合会缴纳的资金,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福利事业。其征收标准与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人数密切相关。
二、上年在职职工人数的定义
“上年在职职工人数”指的是:
在申报年度前一年度内,用人单位实际在岗工作的职工总数,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等,但不包括以下人员:
- 离职、退休、病退等已不在岗的职工;
- 外聘或劳务派遣人员(视各地政策而定);
- 仅在本单位挂名未实际工作的人员。
三、计算方法说明
1. 计算周期
- 计算范围为上一个自然年度,即从1月1日到12月31日。
- 例如:2024年申报残保金时,计算的是2023年全年在职职工人数。
2. 统计口径
- 以单位实际在岗职工人数为准;
- 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临时性用工;
- 不包括兼职、外包、派遣员工(部分地区可能有不同规定,需结合当地政策)。
3. 如何统计
- 一般通过人力资源系统、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数据等进行核对;
- 部分地区要求企业提供年度职工花名册或劳动合同台账作为依据。
四、计算公式
> 上年在职职工人数 = 上年度每月实际在岗职工人数之和 ÷ 12
或直接取年度平均在岗人数。
五、举例说明
| 月份 | 在岗人数 |
| 1月 | 50 |
| 2月 | 52 |
| 3月 | 53 |
| 4月 | 55 |
| 5月 | 56 |
| 6月 | 57 |
| 7月 | 58 |
| 8月 | 59 |
| 9月 | 60 |
| 10月 | 61 |
| 11月 | 62 |
| 12月 | 63 |
总人数 = 50+52+53+55+56+57+58+59+60+61+62+63 = 686人
平均人数 = 686 ÷ 12 ≈ 57.17 → 取整为57人
六、注意事项
| 事项 | 说明 |
| 是否包含临时工 | 是,只要实际在岗 |
| 是否包含派遣员工 | 各地政策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残联 |
| 是否包含离职人员 | 否,需扣除离职人员 |
| 数据来源 | 通常以社保、工资、劳动合同为准 |
七、总结
残保金的计算离不开对“上年在职职工人数”的准确统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职工信息管理体系,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同时,及时关注地方政策变化,避免因理解偏差导致缴费错误或违规。
如需进一步了解残保金的计算公式及优惠政策,可参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或咨询当地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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